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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达瑞精密塑胶(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欣达瑞精密塑胶(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0万套益智积木及教育玩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地点:常熟市支塘工业园区凯诚路10号;支塘工业园区思成路18号。建设内容:年产2000万套益智积木及教育玩具。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常熟市常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徐一飞,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073532*********47)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排放。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喷涂废水(水帘、水洗喷淋)循环回用、定期捞渣、更换下来的废液当做危废处置;生活污水接入常熟市八字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能源用电,不得设置燃煤炉(窑)。本项目注塑过程产生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采用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2 根21m高8#、9#排气筒排放;印刷过程产生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 2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 2 根 21m 高 8#、9#排气筒排放;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各自水帘预处理后,与调漆、烘干过程产生有机废气一并进 入 1 套水洗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 1 根 21m 高排气筒 7# 排放。本项目7#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VOC、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8#、9#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8#、9#排气筒排放的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丙烯腈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苯乙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监控点浓度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
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消声、隔声、防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