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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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准予许可决定书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苏环建〔2024〕83第0148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一、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昆山市锦溪锦澄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昆山市锦溪镇西村港、周家浜南港、明东北港、明东西港、扩展区河、金村人家港、金家娄港、袁甸新开河、白坟堂港南浜。项目投资440万元。(1)西村港整治长度约957米,主要为河道清淤,采用水上挖泥船清淤泥,淤泥总量29258立方米,清理河道内水草6226立方米。 (2)周家浜南港整治长度约958米,主要为河道清淤,采用水上挖泥船清淤泥,淤泥总量16067.1立方米。 (3)明东北港整治长度约286米,主要为河道清淤,圆木桩围堰32米,采用干河整治,淤泥总量4621.9立方米,使用排淤泥管排淤,清理河道内水草1948立方米。 (4)明东西港整治长度约249米,主要为河道清淤,圆木桩围堰20米,采用干河整治,淤泥总量5051.7立方米,使用排淤泥管排淤,清理河道内水草4360立方米。 (5)扩展区河整治长度约673米,主要为河道清淤,采用水上挖泥船清淤泥,淤泥总量7152立方米,清理河道内水草4642立方米。 (6)金村人家港整治长度约239米,主要为河道清淤,采用水上挖泥船清淤泥,淤泥总量2846.9立方米。 (7)金家娄港整治长度约1231米,主要为河道清淤,采用水上挖泥船清淤泥,淤泥总量17438.5立方米 ,采用人工罱泥清淤泥,淤泥总量9313立方米 ,清理河道内水草13582立方米。 (8)袁甸新开河整治长度约302米,主要为河道清淤,采用水上挖泥船清淤泥,淤泥总量5496.7立方米,清理河道内水草539立方米。 (9)白坟堂港南浜整治长度约214米,主要为河道清淤,圆木桩围堰66米,采用干河整治,淤泥总量5070.5立方米。与昆山市行政审批局对投资项目备案(昆行审投复〔2023〕316号)内容一致,该项目不分期建设。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苏州博宏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张红,职业资格证书编号:201303**********003508320710,信用编号:BH013052)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行政相对人名称 昆山市锦溪锦澄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MAC082KU0J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法人姓名 朱建华
许可决定日期 2024-07-07
许可截止日期 2029-07-07
许可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