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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顿空气控制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阿斯顿空气控制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新建空气净化设备、空调末端产品及其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地点:常熟市辛庄镇科融路2号。建设内容:年产空气净化设备10000 台、空调末端产品 500000 台及相关配件 200000 套。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苏州市浩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主持人:王继峰,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805**********49)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辛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能源用电、天然气,不得设置燃煤炉(窑)。本项目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包围式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烘干、固化(加热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通过 27m 高 1#排气筒排放,三效蒸发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由管道密闭收集通过 8m 高 2#排气筒排放,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由喷房负压密闭收集经大旋风+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由万向臂收集经移动式烟粉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下料(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由包围式集气罩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成型(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由包围式集气罩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 1#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 1 标准,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 1 标准;2#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 1 燃气锅炉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