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环建〔2024〕83第0118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一、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昆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地点位于昆山市花桥镇、陆家镇。项目投资11400万元。新建排水箱涵3孔(8m+8m+8m),挡墙364米,河底铺砌3374.9平方米,新开河道约130米。与昆山市行政审批局对投资项目备案(昆行审投复〔2023〕399号)内容一致,该项目不分期建设。 二、根据你单位委托江苏科瑞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沈靓,职业资格证书编号:201603**********003509320541,信用编号:BH001834)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昆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205834671710651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人姓名 | 金元林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05-16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9-05-16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