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水务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查询
返回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准予许可决定书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苏市水务许可〔2021〕50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苏市水务许可〔2021〕50号 关于准予张家港市长沙河西西水道仓库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张家港市通州沙西水道综合整治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张家港市长沙河西西水道仓库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1年2月18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1〕第50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涉河建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你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工程位置、界限和占用岸线范围等进行复测,复测资料报张家港市水务局。你单位应当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生活污水排入长江。 河道岸边设立警示标志,确保防汛抢险通道畅通。如有紧急防汛需要,本项目应当服从张家港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紧急处置。 三、张家港市水务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组织工程位置和界限等参数核查,并通知本局。本项目日常监管由张家港市水务局负责。 四、本工程设施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需要缴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的,具体按照《苏州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暂行办法》执行。 五、本决定仅作为本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1年2月22日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张家港市水务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1年2月22日印发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家港市通洲沙西水道综合整治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57262891XW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320521**********26
法人姓名 周建娥
许可决定日期 2021-02-22
许可截止日期 2099-12-31
许可机关 苏州市水务局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