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环建〔2024〕83第0075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一、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昆山市锦溪镇锦东路637 号。项目投资5000万元,年产75 万件储能装置器件,实验室原辅料和产品检测批次为2000批次/年。与昆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对投资项目备案(昆旅度审备 (2023) 53 号)内容一致,该项目不分期建设。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江苏科瑞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沈靓,职业资格证书编号:201603**********003509320541,信用编号:BH001834)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江苏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3MA1YBC2L79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人姓名 | 谈文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03-29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9-03-29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