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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4〕26号
关于准予常熟港兴华作业区码头前沿疏浚工程施工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常熟兴华港口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常熟港兴华作业区码头前沿疏浚工程施工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4年3月19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4〕第2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长江河口段徐六泾河段右岸,常浒河口东侧野猫口附近。现同意进行疏浚,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开工前与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交底,并向监管单位报送施工方案;
(二)施工过程中,严禁向非指定区域抛泥;
(三)如因工程施工对水利设施造成损坏的,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修复或重建,并承担相应费用;
(四)工程完工后,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河道断面复测,复测资料报常熟市水务局;
(五)施工方案有较大变更的,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如遇防汛等问题,服从常熟市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
三、该项目施工由苏州市河道管理处会同常熟市水务局监管。
四、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其余批次的疏浚按照《关于简化长江工程性疏浚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苏市水务〔2023〕293号)执行。
五、本决定仅为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常熟港兴华作业区码头前沿疏浚工程施工方案
审批监管联系人:苏州市河道管理处 戴潘宁
联系电话:0512-65245996/15365329892(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
微信号:hdglc_d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常熟市水务局,常熟海事局,苏州市河道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4年3月25日印发
苏州市水务局
2024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