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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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的节能报告所述内容。
二、项目建成投用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163451.29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396145.95吨标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电132892.44万千瓦时,新水393.48万吨,柴油86.8吨。
三、项目总用地面积74853.76平方米(约112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703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7850平方米(包括机房楼136400平方米、智能制造车间22600平方米、研发中心5200平方米、220千伏用户站36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本项目地块容积率为2.24,绿地率为10%,建筑密度36.77%,机动车停车位25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00个。
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按照项目的功能定位和总体规划,规划建设数据中心、办公用房、智能制造车间用房,规划标准化服务器机柜16000个。项目建设期6年。
智能制造车间等建筑的工艺设备能耗待企业入驻后,由入驻企业自行进行单独申报。
四、项目用能总量、用能种类和结构较为合理,没有采用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设备。项目电能使用效率(PUE)1.34,符合《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指标要求;研发办公单位面积电气能耗7.30千克标煤/(平方米?年),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要点及示例(电气)》合理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