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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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关于微睿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医用X射线管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苏环建〔2024〕07第0007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你单位报送的《微睿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医用X射线管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址为: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爱格豪路42号房屋3#厂房二楼。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年生产医用X射线管1200个(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的除外)。 二、根据你单位委托源青净信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王静,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2011**********0012)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清洗废水(不得含氮磷)经收集处理后与冷却塔强排水、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至苏州高铁苏水水务有限公司(苏州高铁新城污水厂)处理,执行苏州高铁苏水水务有限公司(苏州高铁新城污水厂)接管标准; 2.加强对生产车间的管理,采取适当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报告表》中相应排放标准; 3.建设单位应采取防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油桶、废油(900-249-08),废油纸(900-041-49),不合格品(900-044-49)。该项目应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面积不小于11m2,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签。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危险废物情况记录上应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应该委托持有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禁止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废滤材、废包材经收集后委外处置,不得外排,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一般工业固废仓库总面积不小于7.8m2。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 5.项目以生产厂房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今后该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行政相对人名称 微睿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7MA7D6D9L9Y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法人姓名 聂西鹏
许可决定日期 2024-01-11
许可截止日期 2099-12-31
许可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