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环建〔2023〕83第0483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一、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昆山市张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张浦镇邱家浜、南浜村河、宿浦港、尚明甸浜、火腿浜、东横塘江、庙湾泾、蒋青江。项目投资234.51万元。项目对邱家浜、南浜村河、宿浦港、尚明甸浜、火腿浜、东横塘江、庙湾泾、蒋青江进行绿化提升,绿化面积约30000平方米,包括红叶石楠、麦冬、金桂、水生植物、草坪种植等。昆山市行政审批局对投资项目备案(昆行审投复〔2023〕126号)中陶家厍、陶家厍支河2条河道,本期不实施。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苏州博宏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张红,职业资格证书编号:201303**********003508320710,信用编号:BH013052)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昆山市张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3660083016Q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人姓名 | 全永庆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12-19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8-12-19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