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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江苏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迁建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专项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地点:常熟市古里镇镇南路28号。建设内容:年出具检测报告 8000 份。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顾晓华,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403**********003509320210)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本项目不得有含氮、磷生产工艺废水排放。本项目剩余实验洗涤废水 (不含 N、P)、制纯水产生的浓水经污水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常熟市周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能源用电,不得设置燃煤炉(窑)。本项目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经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 25 米排气筒 DA001 排放;HCl、酸雾、氮氧化物、氨废气采用一套碱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 25 米高的排气筒 DA002 排放。本项目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甲醇、甲苯、四氯乙烯、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废气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1标准,有组织氨气、二硫化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2 标准,有组织丙酮废气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 1 标准;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甲醇、甲苯、四氯乙烯、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废气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 标准;无组织氨气、二硫化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1 二级标准;无组织丙酮废气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 2 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2 标准。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
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消声、隔声、防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沾染药剂的实验垃圾 、废药品及试剂、实验仪器和器皿的一次洗涤水、实验废液以及含 N、P清洗废液、废包装瓶、喷淋废液、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等各类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其它各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