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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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3〕275号
关于准予常熟常新混凝土有限公司
码头项目涉常浒河建设方案
的行政许可决定
常熟常新混凝土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码头项目涉常浒河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3年11月27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3〕第27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常浒河碧溪街道段、通港快速路桥上游120m左岸,建成于2001年,并于2019年申领港口经营许可证。项目占用岸线184m,占用河道管理范围1840m2,属保留区,如遇河道整治,你单位应无条件配合。项目不占用水域。现准予你单位补办水行政许可,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你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工程位置、界限和占用岸线范围等进行复测,复测资料报常熟市水务局。同时应当做好项目日常管理工作,防止污水、垃圾进入河道。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常熟市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三、常熟市水务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组织工程位置和界限等参数核查,并报本局备案。
四、本决定仅为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常熟常新混凝土有限公司码头项目涉常浒河建设方案
审批监管联系人:苏州市河道管理处 戴潘宁
联系电话:0512-65245996/15365329892(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
微信号:hdglc_d
抄送:常熟市水务局,苏州市河道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12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