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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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3〕264号
关于准予常熟港务有限公司
常熟港金泾塘作业区码头回旋水域及锚地临时停泊区浅点疏浚工程施工方案
的行政许可决定
常熟港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常熟港金泾塘作业区码头回旋水域及锚地临时停泊区浅点疏浚工程施工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3年11月23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3〕第26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常熟港金泾塘作业区水域常熟国邦港务有限公司、常熟亨通港务有限公司、常熟东港置业有限公司、江苏理文造纸有限公司及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五家码头回旋水域及锚地临时停泊区。因局部水域淤积较高,影响船只通航安全,现同意进行疏浚,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方案施工。施工过程由苏州市河道管理处会同常熟市水务局监管。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常熟市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向非指定区域抛泥。如因工程施工对水利设施造成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修复或重建,并承担修复或者重建费用。
四、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河道断面复测,复测资料报常熟市水务局。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常熟市水务局,常熟海事局,苏州市河道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12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