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环建〔2023〕83第0464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一、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昆山市千灯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地点位于昆山市千灯镇兴浦街东侧、卫丰路南侧。项目投资10000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约767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351.8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304.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047平方米)。同时建设内部道路、绿化景观、智能化等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床位51张。与昆山市行政审批局对投资项目的批复(昆行审投复〔2023〕123 号)内容一致,该项目不分期建设。 二、根据你单位委托今汇环境(江苏)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徐令伦,职业资格证书编号:201905**********04,信用编号:BH009341)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昆山市千灯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20583MB0349675U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人姓名 | 任春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11-28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8-11-28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