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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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3〕255号
关于准予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金港分公司双山岛制水车间地表水取水项目
的行政许可决定
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金港分公司双山岛制水车间地表水取水项目的申请,本局已于2023年11月7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3〕第25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双山岛西北侧,双山北闸西南约440m,于1999年实施完工,并于2000年取得取水许可证及同意建办“双山自来水厂”批复。项目占用河道管理范围447.02m2,不占用水域。因该取水口是双山岛自来水唯一取水口,现同意你单位补办水行政许可。
二、取水项目主要包括取水管道、钢栈桥、取水承台、检查井、配电房、工作平台和输水管道。取水管道2条,直径150mm,单根长50m,连接取水泵与供水管道,取水口控制高程-1.365m(镇江吴淞高程,下同)。钢栈桥1座,桥长47m,桥宽1.4m,连接取水承台与检查井,近江心侧钢筋砼桥墩承台尺寸2.5m×1m,下接2根0.5m×0.5m钢筋砼方桩,桩长24m,桩底高程-17.1m,近岛侧钢结构桥墩,混凝土基础尺寸2.5m×2.5m×0.5m,基础底高程4.0m。取水承台为边长3.5m等边三角形,高0.8m,顶面高程5.5m,下设1根0.5m×0.5m钢筋砼方桩,桩长24m,桩底高程-18.8m,2根直径0.5m空心钢管桩,桩长25m,桩底高程-19.5m。检查井1座,尺寸2.4m×2.4m×1.6m,布置于工作平台上。配电房1座,尺寸10m×4.8m×3.75m,布置于工作平台上,工作平台呈不规则形,顶面高程9.10m。输水管道直径30cm,总长425m,自检查井出发,穿越双山岛堤防后连接制水车间,穿堤段管顶高程7.6m,距堤顶路面最小距离1.5m。取水设施控制点坐标见下表(大地2000坐标系,下同)。
三、你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工程位置、界限和占用岸线范围等进行复测,复测资料报张家港市水务局。同时应当做好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污水垃圾排入河道。岸边设置必要安全防护及警示设施。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四、张家港市水务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组织工程位置和界限等参数核查,并报本局备案。本项目日常监管由张家港市水务局负责。
五、本决定仅为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张家港市水务局,苏州市河道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11月16日印发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