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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3〕256号
关于准予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
2023年下半年度码头水域疏浚维护工程
施工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2023年下半年度码头水域疏浚维护工程施工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3年11月7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3〕第25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太仓市长江下游南支主槽中段,长江石化码头和美孚码头之间,阳鸿石化码头前后沿水域。因局部水域淤积较高,影响船只靠岸停泊,现同意进行疏浚,工期40天。
1.疏浚范围及深度。大码头前沿水域,顺水流方向长480m, 上、下游系缆墩各以45°角向江心方向宽47m,疏浚控制底高程-14m(1985国家高程,下同)。大码头后沿水域,顺水流方向长415m,向江心方向宽80m,疏浚控制底高程-8m。小码头前沿水域,顺水流方向长62m,向江心方向宽10m,疏浚控制底高程-8m。小码头上游水域,顺水流方向长100m,向江心方向宽75m,疏浚控制底高程-8m。小码头后沿水域,顺水流方向长180m,向江心方向宽9.5m,疏浚控制底高程-8m。疏浚区域控制点坐标见下表(大地2000坐标系,下同)。
疏浚区域 点位 坐标
大码头前沿水域 1 X=3496124.47,Y=622507.46
2 X=3496067.01,Y=622496.60
3 X=3495749.66,Y=622725.68
4 X=3495739.32,Y=622792.43
大码头后沿水域 1 X=3496109.54,Y=622434.54
2 X=3496061.84,Y=622372.24
3 X=3495832.41,Y=622533.80
4 X=3495876.38,Y=622590.90
5 X=3495767.47,Y=622669.96
6 X=3495773.61,Y=622678.20
小码头前沿水域 1 X=3495786.66,Y=622322.58
2 X=3495781.26,Y=622314.09
3 X=3495730.54,Y=622349.79
4 X=3495736.00,Y=622357.65
小码头上游水域 1 X=3495944.01,Y=622214.12
2 X=3495897.60,Y=622152.28
3 X=3495816.32,Y=622211.22
4 X=3495860.55,Y=622272.11
小码头后沿水域 1 X=3495769.07,Y=622292.85
2 X=3495762.88,Y=622285.08
3 X=3495615.64,Y=622389.53
4 X=3495621.03,Y=622397.17
2.泥沙疏浚及处置。本次疏浚泥沙不上岸,共疏浚泥沙量约2.1万m3,泥沙弃置区为浏河海轮锚地北侧。抛泥区控制点坐标见下表。
抛泥区 点位 坐标
浏河海轮锚地北侧 1 X= 3499720.59,Y= 624149.43
2 X= 3499911.11,Y= 624621.70
3 X= 3496803.72,Y= 627507.23
4 X= 3496430.20,Y= 627195.34
二、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工程开工前应当到太仓市水务局办理施工方案备案,通知太仓市水务局参与施工放样,对项目位置和界限确认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向非指定区域抛泥。如因工程施工对水利设施造成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修复或重建,并承担修复或者重建费用。疏浚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太仓市水务局负责。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四、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河道断面复测,复测资料报太仓市水务局。本工程完工专项验收由苏州市河道管理处联合太仓市水务局组织。
五、你单位应当自取得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本决定失效。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到苏州市水务局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本决定仅为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11月15日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太仓市水务局,太仓海事局,苏州市河道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11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