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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3〕259号
关于准予华能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厂码头疏浚及岸坡防护工程
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华能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华能太仓电厂码头疏浚及岸坡防护工程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3年11月9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3〕第25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太仓市长江口南支河段右岸,荡茜口下游约3.2km处,主江堤桩号373+000~374+000之间。为遏制码头前沿深槽陡坡向岸发展趋势,确保码头运行安全,现同意你单位上报的建设方案,工期5个月。
1.疏浚范围及深度。煤码头前沿水域,顺水流方向长364.7m,向江心方向宽37.0m,疏浚控制底高程-15.0m(1985国家高程,下同)。疏浚区域控制点坐标见下表(大地2000坐标系,下同)。
疏浚区域 点位 坐标
煤码头前沿水域 1 X=3505886.2274,Y=612533.2660
2 X=3505853.2303,Y=612535.0713
3 X=3505832.5402,Y=612558.1564
4 X=3505610.2755,Y=612807.1221
5 X=3505711.9503,Y=612748.2485
6 X=3505789.8798,Y=612656.0947
2.泥沙疏浚及处置。本次疏浚泥沙不上岸,共疏浚泥沙量约0.95万m3,泥沙弃置区为长江太仓段2号临时停泊区北侧150m范围内。抛泥区控制点坐标见下表。
抛泥区 点位 坐标
2号临时停泊区
北侧150m范围 1 X=3508882.24,Y=612027.40
2 X=3508790.81,Y=611949.68
3 X=3508143.60,Y=612711.99
4 X=3508244.88,Y=612798.26
3.对煤码头前沿进行岸坡防护,实施范围顺水流方向长565m,向江心方向宽80~110m,防护方案采用铺设联锁块软体排结合抛石的方式,防护工程码头前沿泥面设计高程-15.0m。防护区域控制点坐标见下表。
防护区域 点位 坐标
煤码头前沿水域 A
二、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工程开工前应当到太仓市水务局办理施工方案备案,通知太仓市水务局参与施工放样,对项目位置和界限确认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向非指定区域抛泥,严禁向河道内倾倒泥浆、泥土碎渣等施工垃圾。如因工程施工对水利设施造成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修复或重建,并承担修复或者重建费用。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太仓市水务局负责。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四、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河道断面复测,复测资料报太仓市水务局。本工程完工专项验收由苏州市河道管理处联合太仓市水务局组织。
五、你单位应当自取得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本决定失效。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到苏州市水务局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本决定仅为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太仓市水务局,太仓海事局,苏州市河道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11月15日印发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