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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昆山沪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昆山市锦溪镇锦荣路550号。项目投资200万元。现为优化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及污染,本次拟投资200万元,在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对《昆山沪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电梯配套件生产项目》进行以下技术改造,具体情况如下:
1、拟新购置静电喷粉生产线1条(含静电喷粉室、烘道、悬挂输送线等),技改后替换现有水性挂漆流水线1条,将现有涂装生产线的浸漆工艺变为静电喷涂工艺,提升涂层附着率、耐老化、机械强度等方面性能,成膜效率高,大幅提高合格率,降低能耗;原料方面采用“低挥发性树脂固体粉末涂料”替换现有的“水性油漆”,减少挥发性有机废气的产生及排放。
2、为响应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提高清洁程度,拟将现有生产烘干工序所用燃料“柴油”改为热效率更高的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与昆山市行政审批局对投资项目备案(昆行审技改备〔2023〕9号)内容一致,该项目不分期建设。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王子良,职业资格证书编号:201805**********38,信用编号:BH017325)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以新带老”、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