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环建〔2023〕83第0451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一、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昆山恒亨成电器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昆山市花桥镇双华路71号。项目投资1200万元,新增年加工电子产品壳体(例如:电器开关塑料壳体、插座塑料面板等)5000万个。与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投资项目备案(昆花投备〔2023〕41号)内容一致,该项目不分期建设。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苏州盈萱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张硕峰,职业资格证书编号:201503**********320406000403,信用编号:BH011990)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昆山恒亨成电器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305665349X6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人姓名 | 林维瑜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11-12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8-11-12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