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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3〕247号
关于准予通沙集团2023年度张家港站前沿水域疏浚工程施工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江苏通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通沙集团2023年度张家港站前沿水域疏浚工程的申请,本局已于2023年10月30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3〕第24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张家港市西界港,紧邻三干河入江口下游侧,通沙汽渡南岸进出航道附近水域。因局部水域淤积较高,影响渡轮航行安全。现同意进行疏浚,工期60天。
1.疏浚范围及深度。进出航道附近水域,疏浚区域呈梯形,顺水流方向上底长78m,下底长286m,向江心方向宽630m,面积12.57万m2。疏浚控制底高程-4.6m(1985国家高程,下同)。疏浚区域控制点坐标见下表(大地2000坐标系,下同)。
疏浚区域 点位 坐标
进出航道附近水域 A X=3541195.655,Y=569938.361
B X=3540929.859,Y=570234.792
C X=3540534.871,Y=569679.608
D X=3540649.063,Y=569563.768
2.泥沙疏浚及处置。本次疏浚泥沙不上岸,共疏浚泥沙量约11万m3,泥沙弃置区为通西整治建筑物上端点附近水域。抛泥区控制点坐标见下表。
抛泥区 点位 坐标
通西整治建筑物上端点附近水域 1 X=3541029.815,Y=572002.600
2 X=3540910.439,Y=572110.555
3 X=3541075.815,Y=572452.780
4 X=3541221.124,Y=572353.302
二、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工程开工前应当到张家港市水务局办理施工方案备案,通知张家港市水务局参与施工放样,对项目位置和界限确认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工程施工对水利设施造成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修复或者重建,并承担修复或者重建费用。疏浚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张家港市水务局负责。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四、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河道断面复测,复测资料报张家港市水务局。本工程完工专项验收由苏州市河道管理处联合张家港市水务局组织。
五、你单位应当自取得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本决定失效。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到苏州市水务局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本决定仅为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11月1日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张家港市水务局,张家港海事局,苏州市河道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11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