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水务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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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准予许可决定书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苏市水务许可〔2023〕228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苏市水务许可〔2023〕228号 关于准予盛虹集团有限公司自备专用码头工程涉澜溪塘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盛虹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自备专用码头工程涉澜溪塘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3年9月21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3〕第22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澜溪塘东侧,盛虹集团热电分厂厂区西侧。码头占用澜溪塘河道岸线280.0m,属控制利用区,占用河道管理范围1387.7m2,不占用水域。考虑企业的正常经营需要,现同意你单位补办码头涉水行政许可,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你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工程位置、界限和占用岸线范围等进行复测,复测资料报吴江区水务局。同时应当做好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污水垃圾排入河道。岸边设置必要安全防护及警示设施。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三、吴江区水务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组织工程位置和界限等参数核查,并报本局备案。本项目日常监管由吴江区水务局负责。 四、本工程设施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需要缴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的,具体按照《苏州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暂行办法》执行。 五、本决定仅为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9月28日 抄送:吴江区水务局,苏州市河道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9月28日印发
行政相对人名称 盛虹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6284617855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320525**********35
法人姓名 唐俊松
许可决定日期 2023-09-28
许可截止日期 2026-09-27
许可机关 苏州市水务局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