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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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的节能报告所述内容。
二、项目建成投用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205037.66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 496953.68吨标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电166713.89万千瓦时,新水429.09万立方米,柴油100.40吨。
三、项目租用股东方太仓松茂置业有限公司厂房186500平方米,利用太仓松茂置业有限公司存量土地进行建设智慧太仓数据产学研科创园,为西北工业大学太仓校区及长三角研究院等提供支撑配套,赋能智能制造产业和智慧城市建设。其中租用原有办公楼7000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179500平方米,主要包括数据中心、科研办公楼、变电站等辅助用房,购置数据中心机柜、UPS系统、暖通设备、给水设备以及其他相关设备,其中数据中心机柜数为25000个,平均功率为6kW,机柜总容量为150000kW,项目数据中心按《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A级机房标准建设。
项目建设期3年,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约25000个云计算机柜的A级数据中心。
四、项目用能总量、用能种类和结构较为合理,没有采用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设备。项目电源使用效率(PUE)1.295,符合《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24号)中到2022年PUE≤1.4的指标要求;电能使用效率EEUE修正值1.235,达到《数据中心资源利用第三部分:电能能效要求和测量方法》(GB/T32910.3-2016)中一级(节能)要求,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