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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1〕153号\n\n关于准予常熟滨江绿色能源站冷却塔供能工程涉常浒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n\n江苏成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n你单位提出关于常熟滨江绿色能源站冷却塔供能工程涉常浒河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1年6月3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1〕第153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n一、常熟滨江绿色能源站区域供冷供热项目中的定向穿越常浒河工程已于2021年2月20日取得我局涉水行政许可(苏市水务许可〔2021〕49号),其中不含冷却塔供能工程。现同意你单位上报的冷却塔供能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n二、你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工程位置、界限和占用岸线范围等进行复测,复测资料报常熟市水务局。你单位应当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入河道。\n如有紧急防汛需要,本项目应当服从常熟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紧急处置。\n三、常熟市水务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组织工程位置和界限等参数核查,并报本局备案。本项目日常监管由常熟市水务局负责。\n四、本工程设施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需要缴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的,具体按照《苏州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暂行办法》执行。\n五、本决定仅作为本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n\n\n\n\n\n\n\n苏州市水务局\n2021年6月11日\n\n\n\n\n\n\n抄送:常熟市水务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n苏州市水务局 2021年6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