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苏苏常辛)应急罚〔2023〕650号 | |
违法事实 | 生产经营场所未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 | |
处罚内容 | 给予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罚款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第二部分第一章第二十九条应裁量为二档“责令限期改正,处 1.5万元以上 3.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000元以上 7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 | 1.5万元 | |
失信等级 |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江苏徐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706953422XB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320524**********34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徐彬彬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8-29 | |
处罚机关 | 常熟市辛庄镇人民政府 | |
公示截止时间 | - | |
数据更新时间 |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