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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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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昆山交水执〔2023〕15号
违法事实 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的
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并罚款壹仟元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0.1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盐城市恒铭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237863424235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武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1-10
处罚机关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公示截止时间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