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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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卫职罚〔2023〕005号 |
违法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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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照规定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24人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2、冲压车间高速冲床岗位噪声工作场所的噪声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3、未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 |
处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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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罚款:125000.00元,其他:责令三个月内改正 |
处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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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处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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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警告,罚款,其他 |
罚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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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万元 |
失信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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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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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荣波电器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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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20509MA1ME8CF6P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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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1ME8CF6 |
工商登记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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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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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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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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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文花 |
处罚决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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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6 |
处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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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示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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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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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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