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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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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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卫医罚〔2024〕042号
违法事实 1、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9000.00元
处罚依据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给予处分: (一)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或者使用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罚款金额 0.9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肤康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8MA1MFC8R5E
组织机构代码 MA1MFC8R5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建国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8-09
处罚机关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示截止时间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