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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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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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卫医罚〔2023〕053号
违法事实 1、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 2、未及时运送医疗废物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65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4000.00元
处罚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六)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金额 6.5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成和创美宸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MA1T93C17H
组织机构代码 MA1T93C17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金小萍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25
处罚机关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示截止时间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