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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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卫公罚〔2023〕055号
违法事实 1、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1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2、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等进行卫生检测。;3、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2500.00元
处罚依据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罚款金额 0.25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境泉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太仓联合大厦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5MA208MU3X9
组织机构代码 MA208MU3X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320722**********74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长龙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14
处罚机关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示截止时间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