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查询
返回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资规新罚字〔2023〕2号
违法事实 2023年5月,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占用通安镇航船浜村247平方米(0.37亩)土地建造有轨电车T5线牵引变电所。
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47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47平方米; 2.处非法占用的土地每平方米300元的罚款,计:247×300=7410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罚款金额 7.41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1T8AAR07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胡漳敏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17
处罚机关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示截止时间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