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苏资规吴罚字〔2024〕3号 | |
违法事实 | 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未经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吴中区郭巷街道尹山湖东园路东侧的312.8平方米(0.47亩)土地建设管理用房配套设施。 | |
处罚内容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12.8平方米(0.47亩)土地。2. 没收在非法占用的312.8平方米(0.47亩)土地上建造的管理用房配套设施和其他附属设施。3.对非法占地的土地,处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计:312.8×20=6256元。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 |
处罚类别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其他-责令退还土地 | |
罚款金额 | 0.6256万元 | |
失信等级 |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6684120598E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沈生泉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4-01 | |
处罚机关 |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示截止时间 | - | |
数据更新时间 |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