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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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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越综罚字(2024)第010001号
违法事实 2024年01月02日09时46分,执法人员张施展、林奕巡查发现江苏弘乐毅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弘乐毅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张桥村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该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内容 罚款30000元
处罚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3.0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苏弘乐毅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MACDX3N48F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林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1-02
处罚机关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
公示截止时间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