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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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资规新罚字〔2025〕4号 |
违法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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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科技城城建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通安镇通安村1736.54平方米(2.61亩)土地建造新街东侧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硬化步道和变电房。 |
处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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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736.54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1736.54平方米。
2.处非法占用的土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计:601.2×100=60120元;
处非法占用的土地(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计:68.61×100=6861元;
处非法占用的土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每平方米300元的罚款,计:1066.73×300=320019元;
以上共计601.2×100+68.61×100+1066.73×300=387000元。 |
处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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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江苏省常用土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4条,江苏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一)项 |
处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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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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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万元 |
失信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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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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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城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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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20505MA7MH07T49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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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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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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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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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722**********33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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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明君 |
处罚决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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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
处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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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示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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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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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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