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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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资规新罚字〔2024〕2号
违法事实 2006年,苏州高新区东渚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通安镇、东渚街道183630.7平方米集体土地建造230省道(高新区段)
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83630.7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183630.7平方米。 2.处非法占用的土地每平方米1元的罚款,计:183630.7×1=183630.7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七十六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其他-责令退还土地
罚款金额 18.36307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高新区东渚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743716069K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陆才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7-17
处罚机关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示截止时间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