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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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环行罚字05〔2024〕第010号
违法事实 2023年12月15日,执法人员对你单位开展现场检查,检查时你单位正在生产经营,检查发现你单位车间内上漆工段工作人员正在对工件进行手工刷漆,刷好的工件在车间内自然晾干,现场使用手持式PID检测仪对正在刷的漆进行检测,数据为689.3mg/m3,刷漆产生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检查时车间内门窗处于关闭状态,车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未收集处理。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4.0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雄大电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784975905Y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熊子儒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2-27
处罚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公示截止时间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