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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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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苏昆花城执罚决〔2025〕050665号
违法事实 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处罚
处罚内容 罚款叁万元整
处罚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3.0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蒙城县一达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6225815167258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葛维涛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6-11
处罚机关 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截止时间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