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苏相(消)行罚决字〔2022〕0005号 | |
违法事实 | 人员密集场所防火门未按规定保持常闭 | |
处罚内容 | 2021年8月18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苏州市 朗 韵 致 晟 酒 店 有 限 公 司 常 闭 式 防 火 门 均 未 保 持 常 闭 , 该 行 为 违 反 了 《 江 苏 省 消 防 条 例 》 第 二 十 二 条 第 二 款 的 规 定 , 以 上 事 实 有 [ 2 0 2 1 ] 第 1 4 9 2 号 《 消 防 监 督 检 查 记 录 》 、 苏 相 消 即 字[2021]第1021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对白燕会和张雪亭的询 问笔录、授权委托书、现场照片 等证据证实。 现查明 根据 《江苏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之规定,现决 定 给予苏州市朗韵致晟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 | |
处罚依据 | 《江苏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 | 0.2万元 | |
失信等级 |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苏州市朗韵致晟酒店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7MA1WJ7LW6F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彭智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1-06 | |
处罚机关 | 苏州市相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
公示截止时间 | - | |
数据更新时间 |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