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苏相消行罚决字〔2023〕第0257号 | |
违法事实 | 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
处罚内容 | 2023年6月14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苏州亿外缘塑业有 限公司A厂房与B厂房之间搭建一处彩钢棚,占用防火间距。我大队当场填发了 [2023]第0851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和苏相消限字[2023]第0207号《责令限 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3年8月13日前改正。到期后,我大队于2023年8月 16日对其进行复查,发现上述火灾隐患仍未整改,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以上事实有〔2023〕第0851、1215 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苏相消限字〔2023〕第0207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 书》、对周卫明和钱英的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苏州亿外缘塑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 | 2.5万元 | |
失信等级 |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苏州亿外缘塑业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7774653152J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周卫明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10 | |
处罚机关 | 苏州市相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
公示截止时间 | - | |
数据更新时间 |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