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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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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相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8号
违法事实 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
处罚内容 2024年2月1日,苏州凯亿辰才艺培训有限公司大厅使用的标称为连云港天意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MFZ/ABC3A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压力指示器的指针不在绿色区域范围内,不符合《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2012)第6.7.1.1条的规定,依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2012)第7.2条的规定,现场判定为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我大队即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4年2月7日前改正。2024年2月18日,我大队在复查时发现其仍未改正,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0.5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凯亿辰才艺培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7MA1XR42A1A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倪菲菲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10
处罚机关 苏州市相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公示截止时间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