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苏相消行罚决字〔2023〕第0255号 | |
违法事实 |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 |
处罚内容 | 2023年8月9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广州市宁骏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管理的位于苏州市相城区沈思港路51号的合景峰汇八期 小区消火栓无水,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上事实有〔2023〕第1202号《消防 监督检查记录》、苏相消限字〔2023〕第0309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黄艳和位亚洲的询问笔录、授权委托书、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广州市宁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 | 3.0万元 | |
失信等级 |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州市宁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0670141902E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王中琦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08 | |
处罚机关 | 苏州市相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
公示截止时间 | - | |
数据更新时间 |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