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苏相消行罚决字〔2023〕第0087号 | |
违法事实 | 未在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 上予以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 | |
处罚内容 | 2023年03月14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苏州永泰消防安 全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对位于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苏渭路33号的苏州金地商业广 场有限公司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后,未在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 上予以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该行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上事实有[2023]第0390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和 苏相消即字[2023]第0267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对王宏伟和齐永龙的询 问笔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现场照片、授权委托书等证据证实。 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苏州永 泰消防安全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
处罚依据 | 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之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 | 0.35万元 | |
失信等级 |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苏州永泰消防安全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8780267960W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秦红益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06 | |
处罚机关 | 苏州市相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
公示截止时间 | - | |
数据更新时间 |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