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苏环行罚字〔2023〕05第024号 | |
违法事实 | "2023年3月20日,接信访举报后,执法人员对位于苏州高新区吕梁山路268号的你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主要从事转轮除湿器加工生产,于2022年1月取得了年增产150台转轮除湿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苏环建【2022】05第0009号),新增发泡、喷漆工艺。根据环评报告,喷漆工艺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喷漆废气经滤网+二级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新建10平方的危废仓库暂存,实际喷漆废气治理设施及危废仓库未建成。 现场检查还发现,你单位厂房西侧露天有一个转轮滤芯喷漆后正在晾干,旁有两罐水性油漆桶敞开放置,执法人员现场使用便携式TVOC检测仪检测,油漆桶处TVOC浓度为118mg/m3,喷漆工件处TVOC浓度为554mg/m3,厂房周边道路、绿化带均有明显喷漆痕迹。经调查,你单位于2022年5月开始在车间外进行转轮喷漆作业。车间门口露天堆放了废液压油桶和少量废油漆桶,你单位未按要求建设危险废弃物贮存场所,贮存危险废弃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 | |
处罚内容 | 罚款伍拾贰万元整 | |
处罚依据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 | 52.0万元 | |
失信等级 |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多乐空气处理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5669638292M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91320505669638292M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洪明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6-19 | |
处罚机关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
公示截止时间 | - | |
数据更新时间 |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