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查询
返回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环行罚字07﹝2025﹞6号
违法事实 伪造、编造原始记录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壹仟伍佰元整,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处罚依据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金额 10.0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青山绿水(苏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7MA1WM4GB06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320211**********20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小玲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2-11
处罚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公示截止时间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