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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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环行罚字85〔2024〕35号
违法事实 未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检验方法、技术规范进行检验
处罚内容 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并没收违法所得690元
处罚依据 《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金额 2.0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太仓久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5MA21CK6F2X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320522**********18
法定代表人姓名 范胤杰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7-31
处罚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公示截止时间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