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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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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相消行罚决字〔2023〕第0042号
违法事实 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处罚内容 2023年1月31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苏州市相城元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位于相城区御窑路100号的玉成家园二期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不符合《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第4.2.1条的规定,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该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上事实有〔2023〕第0097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苏相消即字〔2023〕第0069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对孙越峰和沈才良的询问笔录、现场照片、授权委托书等证据证实。根据《江苏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苏州市相城元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江苏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0.2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市相城元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73137878446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田学明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16
处罚机关 苏州市相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公示截止时间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