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苏相消行罚决字〔2023〕第0095号 | |
违法事实 | 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 |
处罚内容 | 2023年3月16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苏州市相城区三 城嘉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富元路1069号的澄阳 利邻荟商业中心消防控制室仅一人值班,不符合《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25506-2010)第4.2.1 条的规定,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该 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上事实有〔2023〕 第0414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苏相消即字〔2023〕第0276号《责令立即改 正通知书》、对曹勇和张伟的询问笔录、授权委托书、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根据《江苏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苏州市相 城区三城嘉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
处罚依据 | 根据《江苏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 | 0.2万元 | |
失信等级 |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苏州市相城区三城嘉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7MA24TAHB8Y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倪志刚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09 | |
处罚机关 | 苏州市相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
公示截止时间 | - | |
数据更新时间 |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