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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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环行罚字05〔2023〕第034号
违法事实 2023年4月18日,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委托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采样人员对你单位污水总排放口正在排放的水进行水样品采集,采样时天晴无雨。经检测分析:你单位污水总排放口水样中总磷浓度为29.8mg/L,超过《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8mg/L,违反了你单位《年产医疗器械15万套等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关于对苏州诺亚方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医疗器械15万套等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苏行审环诺〔2020〕90050号)中的明确要求项目生产废水尾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三标准。”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25.0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诺亚方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21UH9RXN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思远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9-05
处罚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公示截止时间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