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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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环行罚字85〔2024〕24号
违法事实 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
处罚内容 1、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10.0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天和砼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575896521X9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320522**********15
法定代表人姓名 朱雄飞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6-05
处罚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公示截止时间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