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苏市水罚〔2024〕1号 | |
违法事实 | 苏州广信置业有限公司作为苏地2021-WG-81号地块建设单位,依法申请了领取排水许可证,但因管理不到位,临时生活区未按排水管网许可证要求的排口、位置进行排放,化粪池污水直接排入磨坊基河污染水环境,其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已经构成水事违法行为。本局于2023年12月22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苏州市水务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苏市水罚告字〔2023〕13号),将本局拟作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了当事人,当事人于12月26日提交陈述申辩意见,经复核,我局不予采纳。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并参照《江苏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苏市水务规〔2020〕1号)对本条款的自由裁量规定,鉴于苏州广信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履行规范排水的义务,且还因管理不到位多次将生活区化粪池污水直接排入自然水体污染水环境,本局决定给予苏州广信置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4万元的行政处罚。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2.4万元 | |
处罚依据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江苏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 | 2.4万元 | |
失信等级 |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苏州广信置业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8MA7D9P7B3M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320723**********18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张建新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1-09 | |
处罚机关 | 苏州市水务局 | |
公示截止时间 | - | |
数据更新时间 |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