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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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相城〕林罚决字〔2025〕第2号 |
违法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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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于2015年8月、2019年10月、2023年12月和2024年3月,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采伐相城区渭塘镇渭西村元和塘西、创新路南0.4994公顷林木 |
处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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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期6个月内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1.8倍的树木596株;
2.处滥伐林木价值3.8倍的罚款135960.4元。 |
处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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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滥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
处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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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
罚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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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604万元 |
失信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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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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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海盛绿化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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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20507593913525F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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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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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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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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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586**********14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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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月君 |
处罚决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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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
处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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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林业局 |
公示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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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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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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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依据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公示截止期的通知 |